海南一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一件特大贩毒案
发布日期:2017年05月09日
央广网海口5月9日消息(记者朱永 通讯员马润娇 邱甜)5月9日上午,海南一中院公开开庭审理黄某朋、黄某会、黄某德等8人涉嫌贩卖、运输毒品案。该案涉及跨省贩卖、运输毒品,涉案人员多,涉案毒品数量大。为配合正在开展的禁毒三年大会战活动,海南一中院邀请了海口市实验中学200余名师生旁听了庭审,借此机会给学生们上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据悉,该案涉案8名被告之间形成一个毒品犯罪团伙,他们在实施毒品犯罪活动中有明确的分工。农某干(另案处理)负责毒品采购,被告人黄某德、黄某朋与同伙黄某学(另案处理)负责从广东、广西运送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到海南交给被告人黄某会。黄某会再联系李某成、王某桂、李某涛通过此三人进行贩卖并收取毒资。
公诉机关指控称,自2016年2月以来,以被告人农某干(另案处理)为首的犯罪团伙多次到广西购买毒品,并安排黄某德、黄某朋、黄某学将购买的毒品运回海口,交给被告人黄某会、李某成、王某桂等人。再由黄某会等人在海口负责联系买家进行贩卖。2016年4月12日,农某干安排黄某朋携带7条甲基苯丙胺到海口市交给王某桂。黄某朋到达海口市前,电话将该信息告知被告人王某桂。2016年4月13日,黄某朋乘坐大巴车从广州赶到海口汽车西站,下车取行李离开时被民警当场抓获。公安民警从其行李箱里缴获7包毒品疑似物。经鉴定,黄某朋所携带的7包透明晶体净重6928.3克,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2016年4月14日,民警在广东省徐闻县海安镇抓获准备返回海口拿取毒资的被告人黄某德,在海口市红城湖路首丹村一出租房里抓获被告人黄某会、李某成、李某涛。从李某成身上缴获毒品疑似物31粒等物品,从黄某会处扣押现金283360元、电子称等物品,从李某涛处扣押现金1110元、手机等物品。经鉴定,李某成携带的27粒红色药片净重2.6克,检出咖啡因成分;4粒橙色药片净重0.74克,检出尼美西泮成分。此外,公诉机关还指控被告人柯某雄非法持有毒品。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黄某朋、黄某会、黄某德、李某成、王某桂、林某杨、李某涛明知毒品而贩卖,违反了国家毒品管理制度规定,贩卖、运输毒品数量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王某桂、林某杨、李某涛、柯某雄系累犯再犯,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大,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庭审现场庄严肃穆。本次庭审活动不仅仅是简单的庭审活动,更是对学生的一次毒品警示教育活动,让他们更深刻地认识到毒品的危害,也让他们懂得了应“珍爱生命,远离毒品”。